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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6-01-19 15:23:2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依据《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申请-考核”制属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的一部分,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二、招生计划

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非应届考生应具有硕士学位,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二)非应届考生须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直接相关的高水平论文至少1篇。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好。

、申请材料

(一)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二)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四)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计划不少于4000字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如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专家推荐。推荐须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分别签字出具拟报考的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得参加考核。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CET4、CET6、TOEFL、IELTS、GRE等其它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可补充)。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生)。

()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十)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十)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报名时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申请时间

申请材料受理时间:20263月1日-3月31日。考核拟定于2026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申请程序

(一)考生在学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通知考生审核结果。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

()改选导师。为缓解招生导师报考生源不均衡的情况,在招生专业初审后、学院考核工作开始前,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报考生源情况,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考生公开、自愿进行改选报考导师的工作。

、考核办法

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招生导师原则上应参加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参与考核的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包括英语哲学专业综合考核两个部分。

(一)英语笔试科目,由学院统一命题,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语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二)哲学专业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学术水平审核成绩包括前期研究成果(侧重往届考生)或学术素养(侧重应届考生)考核(60分);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考核(40分)。专业课笔试,由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命题,专业课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学术水平审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为专业能力考核最后成绩。

2.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打分采用A、B票制。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报考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导师在B票上打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哲学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依次录取。

、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作交流、心理健康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质考核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尤其是考察考生的专业著作阅读数量、理解能力、评述能力。

(三)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考核内容为专业外语,语种仅限本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

成绩公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公布考生成绩。

十、工作纪律

(一)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与关系人的考核录取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0312-5073618;联系人:宋老师;

邮箱:zsxybgs@126.com

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邮政编码:071000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339

本实施细则由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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