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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5-09-17 10:00:34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于2019年9月,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河北大学哲学系,系全国较早创办的哲学系。学院下设哲学系和社会学系,为河北省哲学学科和社会学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哲学学科现为河北省唯一的学科层次齐全的哲学学科,拥有河北省第一个哲学学科硕士点(1993年)、第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河北省唯一的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0年)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是河北省重点学科(2005年)、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16年)、部省合建“燕赵文化学科群”重要支撑学科(2018年)。哲学学科现设有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美学5个博士招生方向,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学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现拥有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强化科学选拔,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过程,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考生所报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招生计划包含支教团人数;各专业的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实际人数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与相同专业普通招考生一致。

三、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向相关接收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小语种成绩证明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9月22日下午16:00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经核实的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登录报名系统

请于9月22日 9:00 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填报志愿,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标准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为准。

)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

学院组织线上复试,具体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突出对专业能力和学术涵养、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的考察。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包括专业知识60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现场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我校推免研究生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拟录取

1.各招生单位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根据接收推免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9月25日9:00——10月19日期间,我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9月25日14:00后推免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10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关闭,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在研究生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不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五、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我校设立“求是奖学金”,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12000元。具体内容请参照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六、特别提醒

1.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应较好地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如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3)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违规处理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3618

学院监督邮箱:wangzhao36965@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39

本细则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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