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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细则

添加时间:2024-09-24 10:04:49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于2019年9月,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河北大学哲学系,系全国较早创办的哲学系。学院下设哲学系和社会学系,为河北省哲学学科和社会学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哲学学科现为河北省唯一的学科层次齐全的哲学学科,拥有河北省第一个哲学学科硕士点(1993年)、第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河北省唯一的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0年)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是河北省重点学科(2005年)、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16年)、部省合建“燕赵文化学科群”重要支撑学科(2018年)。哲学学科现设有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美学5个博士招生方向,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学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现拥有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强化科学选拔,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过程,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考生所报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研究生有全日制硕士生和直博生两种,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2,招生计划包含支教团人数;各专业的拟接收人数仅供参考,实际人数会根据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最终接收人数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与相同专业普通招考生一致。

三、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25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分或英语专业四级≥70分或 IELTS ≥ 6.0分或TOEFL≥90分。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语种需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博士招考的语种一致。(我校应用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院中国史、艺术学的博士招考接收英语、日语两个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向相关接收单位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小语种成绩证明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直博生的,另须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书》(推荐人须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6.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申请直博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经核实的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形式、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突出对专业能力和学术涵养、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的考察。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包括专业知识60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现场独立评分。

(四)拟录取

1.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学院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根据招收推免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学费与相同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生一致,学制5年。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3年。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满足规定学分;入学第3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直博生中期考核,并完成博士开题报告。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具体参照《河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校研字〔2019〕11号》。

六、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人员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七、特别提醒

1.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4年9月28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4年9月29日9:00开通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及考生确认功能;

2024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2.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3.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违规处理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3618

学院监督邮箱:wangzhao36965@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3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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