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的规范进行,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院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院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院外博士研究生。
3.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在哲学一级学科内进行。
二、选拔对象
2018级和2019级哲学学科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良。
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在中文核心期刊、CSSIC期刊(含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可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 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具体负责选拔推荐工作。
2.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 两名原硕士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意见——《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与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
4.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5. 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