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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3-03-23 09:06:5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和《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与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名单确定

1.我院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布。

2.复试比例: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二)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2.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3.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4.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

三、资格审核与系统测试

(一)资格审核

严把入口关,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和考试资格的核查。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调剂考生提交材料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将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按序号顺序生成一个文档(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文件名为专业+姓名: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二)系统测试

1.系统测试时间:各专业具体测试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

2.系统测试平台:研招网

3.系统测试流程:登陆系统,进入候考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逐次进入面试间,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网络、环境,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研招网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国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复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测试(60分)

主要考核复试专业课(考核内容为《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中指定的复试参考书目,包括笔试、面试书目),考生回答现场抽题内容。考察考生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同时综合考察学生本学科基础理论掌握情况,了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

3.综合素质考核(20

通过老师随机性提问,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人文素养;

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心理健康情况。

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成绩评定期间,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安排与复试流程

(一)复试时间

拟定3月27日开始复试,各专业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并在此之前完成资格审查。

2.考生须于复试当日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前须将可视范围内的任何复试相关资料清理干净,确保复试期间复试房间内无他人在场或观看,复试全程严禁他人进出。

3.考生登陆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签署承诺书,接收网络候考室公告及组内通知,保持候考状态,了解复试进度。按照系统提示(或工作人员提醒)进入面试间,进入后须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的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后,手持摄像头按要求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周围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4.复试开始,考生应距离电脑(手机)屏幕一定距离,并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或提问)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离开面试间。

5.复试期间,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注意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与学院取得联系。

六、调剂工作

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剂基本条件。调剂前我校将发布具体调剂办法和调剂程序等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七、总成绩计算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算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录取规则: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八、保障措施

保障一个专业一个独立的面试室,落实各专业具体的面试地点。面试室内要满足使用网络、使用电脑台式机或笔记本、大屏幕、话筒的需求。每个专业至少确定两名候考区秘书、一名考场秘书、一名技术保障人员。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九、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学院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者,将取消其招生复试工作资格。对因违反招生复试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专业学科组复议并将结果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监督小组电话:0312-5079339

邮箱:zsjd2020@163.com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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