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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2-09-08 16:51:03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成立于2019年9月,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河北大学哲学系,系全国较早创办的哲学系。学院下设哲学系和社会学系,为河北省哲学学科和社会学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哲学学科现为河北省唯一的学科层次齐全的哲学学科,拥有河北省第一个哲学学科硕士点(1993年)、第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06年),河北省唯一的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0年)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是河北省重点学科(2005年)、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16年)、部省合建“燕赵文化学科群”重要支撑学科(2018年)。哲学学科现设有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美学5个博士招生方向,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等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学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现拥有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以及《河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过程,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成立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考生所报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具体专业及计划数详见下表,推免生学制、学费与普通招考生相同。

三、招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20239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学习阶段无重修科目和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可以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分或IELTS≥6.0TOEFL≥90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要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915日前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

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形式、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四)拟录取

1.学院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等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于官网进行公示。

3.被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硕士推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完成以上程序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原有的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五、特别提醒

1.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院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3.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符合当年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要求。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073618

学院监督邮箱:wangzhao36965@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0312-507933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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