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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添加时间:2022-05-02 19:46:3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依据《河北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为保证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执行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初试和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面试等环节)。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一)考试资格审查:考生须于54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按序号顺序生成一个文档(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文件名为专业+姓名:

1. 准考证

2.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 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4. 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二)准考证:考生参加任一一场考试均须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原件丢失须提供《学位证书遗失证明书》、国外学位须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备查验。

四、初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257日至8

(二)考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确保双机位。 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考试前,学院将组织考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外国语、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共三门;各科目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内容:学院按照考试科目设计试题,涵盖对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五)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划定:学院公布各科目初试成绩,并划定英语及专业课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五、复试安排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2510

(二)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软件与初试使用软件一致。复试前,学院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审核和面试两个环节,各环节满分为100分。

1.学术水平审核(满分100分)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硕士论文)和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注意:请提供学术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及封底,硕士毕业论文全文,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以上材料请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于5918:00前发送至邮箱zsxybgs@126.com

1)前期研究成果(70分)

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①学术论文审核(50分)

具体打分标准:近三年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门类学术论文1篇计25分;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发表本学科门类学术论文1篇计15分;累计计分不超过50分。

②硕士毕业论文审核(20分)

硕士毕业论文审核分为三档: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复试小组每位成员根据评议的档次打分,复试小组各位成员所打分值之和除以参与打分的考核小组成员数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2)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30分)

研究计划要求不少于3000字,按照报考研究方向撰写,具备专业性、前沿性和可行性,内容充实,层次分明,富有创新性,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复试小组评议后给考生打分。

2.复试面试(满分100分)

1)复试面试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六、录取工作

考生的初试为合格性考试,初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院(中心)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具体程序如下:

1)复试成绩=学术水平审核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外国语、业务课成绩顺序排序。

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339

 

         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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